以以字笔顺 共 4 画
横撇
点
撇
点
共 4 笔
- 拼音yǐ
- 注音ㄧˇ
- 部首人
- 结构左右结构
- 繁体以
- 五行土
- 五笔NYWY
- UnicodeU+4EE5
笔顺フ丶ノ丶
笔顺名横撇、点、撇、点
【以】字笔画写法
【以】字字义
以
yǐ
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
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
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
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
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
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
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
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
太,甚:不以急乎?
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
笔画数:4;
部首:人;
笔顺编号:5434